1、地震钻孔实行分包单位负责人安全负责制,由承包人负责其人员、设备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。同时要注意调查询问地下管道分布情况,如钻孔附近有管道,必须请示项目负责人。
2、要求项目承包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实行机长负责制。
3、施工应执行如下规定:
(1)清理场地,柴油机摆放地段和钻机施工地点应平整,10m内严禁有易燃物;孔位要符合安全要求,应距坎边距离不低于9m。
(2)汽油桶、柴油桶应为专用铁桶,不得用塑料桶代替,并且铁通不得有坑、深度锈蚀。
(3)开钻前应对设备进行清理、清扫、清洁、检查,确保无故障后再进行作业。
(4)施工人员应佩带防尘罩,防滑鞋。
(5)汽油机、空压机、钻机防护网应完善可靠。汽油机和空压机附近应有专人看管。汽油机附近应有消防沙、铁锹和灭火器。
(6)搬迁之前要先看路、修路,遇到陡坡要挖台阶,台阶高差不得超过30cm。
(7)搬迁实行安全管理,尽量使用机械代替人力搬迁。人工搬迁每个人负荷不应超过25公斤,搬迁前应提前知道被搬物体重量。
(8)生产过程中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捕猎、乱跑、摘药材、摘瓜果、饮酒、玩弄与工作无关的充气瓶等。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,发生事故承包单位不仅要承担责任及损失,物测院还要对其进行处罚。
4、对项目承包单位负责人、机长姓名、电话等实行备案制度,报安监科备案。